成都女方户口平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:
1. 女方需要在成都市拥有合法固定住所。
2. 若有多套住房,可选择其中一套登记入户。
3. 实行一房一户登记原则,原产权人及户内成员将户口迁出后,可登记新产权人及符合迁入条件人员的户口。
所需材料包括:
1. 迁移人员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(16周岁及以上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)。
2. 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及户主居民身份证(入户地已有户口的提供)。
3. 亲属关系证明(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)。
4. 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(原件)。
5. 农村地区实际居住证明(入户地住房系农村地区的提供)。
6. 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(地址不详的提供)。
7. 16周岁以上人员提供1张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标准照片。
办理流程如下:
1. 准备好所有资料,到公安局办证中心领取入户申请表并填写。
2. 工作人员审核资料,办理准迁证。
3. 回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办理迁移手续。
4. 回到办证中心,带上准迁证第三联及1寸照片办理入户。
请注意,以上信息可能随政策更新而有所变化,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局户籍科获取最新信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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